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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捕捞习俗

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
海洋捕捞习俗为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象山捕捞习俗主要延袭在沿海渔区一带,是当地渔民生产和生活的历史反映。据考古证实,先民们在6000多年前已进行捕鱼生产,先是海涂,后至沿岸,再至浅海近海;先是手抓捧打,后使用渔船渔网,数千年来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的捕捞习俗,其中有许多还被现代人们所信仰、所遵循和所奉行,有的还成了渔区特定的岁时节令(如开渔节——旧称“开洋”),影响深广,国人皆知。

捕捞习俗有:1、造船习俗,由请大木造船师傅、选料、开工、安装船眼、赴水以及在造船整个过程中的各种祭神、择吉等等组成;2、生产关系习俗,有租赁制、单位制、合仪制、长元制、借贷制等;3、分配习俗,如过鲜和吃倒帐、借贷、分私脚、分红等;4、船上分工习俗,有老大、多人、出网、出袋、拖下网、拔头片、抛头锚、仪浆等职位;5、渔汛和潮期习俗,有春、夏、秋、冬四汛和潮期;6、鱼货保鲜加工习俗,有充冰、腌渍、淡干、咸干等;7、祭祀习俗,有拜船龙、开洋节、谢洋节、祭小海、出海祭等等;8、禁忌习俗,含行为习俗、语言习俗和饮食习俗等;9、饮酒习俗,有喝祭海神酒、庆新船赴水酒、年节酒、新岁酒、扶阳酒等;10、其他习俗,如遇险和救险、看潮候、测时间、测鱼群等等。

随着社会不断进步,上述习俗有的淡化,有的消亡,但祭海、祭神、分工、开洋和谢洋、新船下水、拜船龙、渔汛、潮期、加工等等许多习俗还是保留着,个别习俗(如开洋节)等已被赋予现代涵义而发扬光大了。

信息来源:宁波市文化馆(宁波市展览馆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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